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09号)和《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邵院政字〔2018〕59号)的规定,根据学生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经2021年7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周嘉瑶从四川警察学院转入我校学习。现公示如下:
姓名 | 高考成绩 | 年级 | 现专业 | 申请转入专业 | 转学理由 |
周嘉瑶 | 540分 | 2020 | 法学 | 法学 (2020年学校此专业最低录取分数为540分) | 因水土不服身患变异性哮喘 |
公示期自2021年7月6日至7月10日止,共5天。
公示期内,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739-5431781
电子邮箱:jwjcs5431781@126.com
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