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294号)以及《邵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学实施细则》(邵院政字[2015]44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同意如下同学申请转出我校,现予以公示,通过转学学生名单见附表,证明材料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受理电话:0739-5300031。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
邵 阳 学 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