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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文字来源:阳光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0日 09:43:59

邵阳学院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邵院政字[2013]14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和造就一批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的学术骨干队伍,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竟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范围

“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选拔对象为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每批选拔人数不超过5(自科类限3人、社科类限2),宁缺毋滥。每批支持期限为4年。

二、选拔条件

145岁以下的教授或博士,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校的学科发展有促进作用。

3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级项目2(项目的界定以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中的表述为依据)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SSCIAHCICSSCI核心源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会议论文除外,其中自科类要求3篇以上A类期刊,社科类要求2篇以上A类期刊)

5近五年获国家级成果奖1(有效排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6机关党政管理干部申报本支持计划,如获支持,必须辞去党政职务(保留职级),并不得接受社会兼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支持计划的研究工作。

科研条件具备345三项中的两项即可。

三、选拔程序

1“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在校内公开选拔。由个人申报、系(部、院)推荐、专家评审、校长批准。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邵阳学院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经所在系(部、院)审核并向学校推荐,连同研究成果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审查。

3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

4初审合格者,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批准,并签订合同书和工作任务书。

相关待遇

1推荐单位在入选者研究领域所属学科平台内,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

2达到预定目标,完成额定任务,学校按以下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社科类35万元,支持期内每年预付研究经费6万元 ,完成既定的科研任务后,再续拨11万元研究经费;自科类50万元,支持期内每年预付研究经费8万元 ,完成既定的科研任务后,再续拨18万元研究经费。

3入选者完成不少于所在系(部、院)同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30%,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

4学校对入选者在高层次人才选拔、职称评审、访学、课题及成果奖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5给入选者颁发入选“邵阳学院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证书。

五、目标和任务

入选者应积极参与本学科规划与建设,并能发挥重要作用,且在支持期内完成下列工作。

1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1项,或省部级重点课题1项,或省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

2获得国家级成果奖1(有效排名),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3自科类支持计划入选者必须在SCIEI核心源刊(会议论文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A类期刊不少于3);社科类支持计划入选者必须在SSCIAHCI CSSCI核心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A类期刊不少于2),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出版著作1部。横向项目进校经费可折算论文标准:自科类50万元以上可抵1A类期刊论文,社科类25万元以上可抵1A类期刊论文。

4支持期内,参加一次以上国际学术会议,每年作一次反映学科前沿的学术报告,邀请国际国内本学科的知名学者来学校进行学术交流不少于两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有条件的系(部、院)承担一门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六、管理与考核

1学校对入选支持计划的教师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合同中规定入选者的任期目标、动态管理的条款及入选者的权利义务。

2各系(部、院)应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学校每年要对入选者的教学科研情况作年度评估和中期检查。入选者每年620日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教学科研情况报告,填写“中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考核表,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年度考核合格者,支付下一年度的支持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暂停后续经费的支付。

3入选者支持期内及支持期满后6年内不得调离学校。

4入选者出现违反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校有权终止支持,并追回支持经费。

七、 附则

1受本支持计划资助的成果必须署名本单位和本方案技持对象姓名。

2学术期刊的分类见《关于重新认定邵阳学院ABC类学术期刊的通知》(邵院通[2008]29)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校级 青年骨干教师 管理规定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22印发

校稿:屈元雨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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